江西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处
校教师字[2022]7号
关于做好 2022年上半年江西师范大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22年全校应届毕业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申报的教师资格分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二、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系我校2022年本科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校研究生。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进行申报;从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具体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详见附件3)。学院应提醒和要求学生务必在此段时间内完成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1)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2年4月14日8:00-4月28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2)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2年6月7日8:00-6月20日17:00,网报对象为: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且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参加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及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应勾选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为认定机构,由南昌市高新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完成全部认定工作。
申请高中(与高中相同层次)教师资格应勾选江西省南昌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南昌高新教育事业管理中心为确认点。南昌市高新区现场确认合格后报市行政审批局认定及发证。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学生网络报名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报名要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在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报名信息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上核验及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材料为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2)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本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 JPG/JPEG 格式,不大于 200K,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必须保证签名清楚且完整)。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安排。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材料现场确认,分两个阶段完成,暂定4月29日-5月30日完成第一阶段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6月16日-6月24日完成第二阶段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 具体日程安排后期以通知形式告知。
2.提交材料
(1)我校申请认定的学生由学校统一汇总名单盖章交认定机构。
(2)附件4:证书照片粘贴、证书邮寄信息及教师资格证明。
(3)附件5: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要求:正反打印,左侧上下装订2个订。
(4)申请人未通过网上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核验已通过的不用提交。
(5)申请人为国外学历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7)申请人应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须冲洗,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
上述材料(除材料7分别粘贴在材料2和材料3上)请按顺序整理好提交。
特别提醒:在现场确认(资格)初审和复审时,除教师教育处工作人员外,各学院需派出两名学生干部携带好本学院需提交审核的全部相关材料参与现场确认工作。
(三)体检安排
1.体检时间:待认定机构确认后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高新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具体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学校统一领取应届毕业生体检结果。
(四)网上认定
2022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上述审查完备且基本合格的,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各学院应补充当年学校颁布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核对。
(五)教师资格证书发放
8月底 9月初左右,教师教育处将协助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各学院做好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的发放工作,力争尽早将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发到学生手中,为学生就业创造条件。
(六)其他工作
4月29日前,各学院负责统计本学院参加此次学校统一组织认定的花名册(第一阶段网报),并将准确信息填入附件2《江西师范大学2022年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花名册》,纸质稿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教师教育处5323室,电子版发教师教育处宋小燕OA。
6月20日前,各学院负责统计本学院参加此次学校统一组织认定的花名册(第二阶段网报),并将准确信息填入《江西师范大学2022年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花名册》,纸质稿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教师教育处5323室,电子版发教师教育处宋小燕OA。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应成立由学院领导总负责,由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学院认定管理工作组。
2.狠抓工作落实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且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严格按照工作日程安排和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动员、材料收集、建档和审核等工作,确保2022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为了便于工作联系,请各学院委派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填写《2022年应届毕业生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管理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于4月19日前将电子稿发至教师教育处宋小燕OA。
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联系人:宋小燕(教师教育处)
联系电话: 15270419211
附件:
附件1 : 江西师范大学2022年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管理人员信息表.docx
附件2:江西师范大学2022年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花名册.xlsx
附件3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docx
附件4:照片粘贴、证书邮寄信息及教师资格证明.docx
附件5: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x
教师教育处
2022年4月15日